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引领“最大多数”
习近平总书记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中,领导干部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其依法治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对推动全民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领导干部只有带头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形成示范效应,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如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仅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而且造成破窗效应,带坏社会风气,损害广大群众利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只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才能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在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的同时,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领导干部只有带好头、做出好榜样,才能有正面效应,释放出正能量。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干部带头是无声的命令,也是生动的榜样。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培养和树立法治思维,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做尊法守法的排头兵,做学法用法的领头羊,把依法治国要求贯穿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作决策、定政策始终体现法治要求,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始终运用法治方式,把各项工作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绝不能置身于法治之外和法治之上。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不仅是党执政权的“责任人”,是国家行政权的“执行人”,而且是法治建设的“领路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举足轻重,承担着带领人民群众把依法治国战略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重任。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真正抓住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凝聚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合力,引领和带动最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