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风” 维护发展环境
近期,中纪委通报了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黑龙江、河北、河南等地也陆续通报了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中纪委通报的165起案例中,有50余起分别涉及财税、环保、国土、民政等部门的基层执法人员。这些“四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利益,阻碍经济发展,只有狠刹这些歪风邪气,才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风”问题,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其表现都是个别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把财税征管、环保监察、土地管理、低保审批等为群众服务的项目,当作个人“创收”的平台。正是这些私心杂念,让他们往往以管理、检查、验收、整顿为名,对企业和群众横挑鼻子竖挑眼,动辄“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
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之穴”。深化改革要点穴位、抓要点,就要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可谓是个治本的突破口,与此同时,还要建制度、强监督、真问责,最大限度地防止新的问题和矛盾反弹。
整治“四风”维护发展环境要立好规矩、执行制度。在群众身边出现的这些违规违纪人员,无一例外地存在不执行政策规定、不落实工作制度的问题。要杜绝“四风”问题出现,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关键在于办事行为要“有规矩、有遵循、有要求”,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建立和落实好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岗位目标责任等制度,健全绩效考评办法,完善绩效考评方式。
要让群众来监督,请公众来评判。一个地方政务环境的好坏,群众看得最清楚,要把政务环境建设的评判权、参与权交给群众、交给基层、交给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群众,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及重点岗位干部的监督、评议。同时,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公布公开行政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还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形成反对“四风”、优化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纪委、监察部此次通报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就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让大家从思想上真正深刻认识到了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对损害发展环境的严重影响,让大家看到了中央加强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变相吃拿卡要等行为和问题,不论涉及哪个部门、哪个干部,都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我们也要看到,反对“四风”、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一名国家公务人员的协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只要我们大家都树立起“人人都来优化环境”的意识,就一定能够杜绝“四风”问题,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最终凝聚起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