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绿色快递”需要多方“美美与共”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 (10月23日《法制日报》)
买得起车,挂不起牌,这样的说法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调侃一下尚有可能,放在政府部门身上则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之事背后必有蹊跷,这蹊跷与钱无关。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不给自己的车辆上牌,原因绝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逃避惩罚。这里的惩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来自交警部门的惩罚,即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由于没有悬挂车牌,交警部门很难查到车主,从而得以逃脱;另一种则是车主自知自己从事的是违法犯罪的行为,通过不悬挂车牌达到隐匿行踪进而逃避惩罚的目的。但无论是哪一种,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对于车主来说,其在决定不悬挂车牌之前,就都已经有了违法或犯罪的主观故意。
执法车虽然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但不同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行者们也都是人,是与普通人有着同样的利益权衡的人。他们之所以在开着执法车上路执行时选择不悬挂车牌,原因其实与普通人一样,也是为了逃避惩罚。这惩罚,一是来自交通违法的,一是来自执行过程的,笔者以为执法车想逃避的惩罚主要是后者。
开着执行车上路执法,一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就像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曾经被曝光的那样,很容易被监控或群众用手机抓拍下来。通过视频辨识执法人员不容易,但通过视频查找执法车辆,然后顺藤摸瓜找到违规执法者很简单。如果不悬挂车牌,这样的麻烦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毕竟现场录像往往很模糊,移动的、模糊的人脸辨识度通常较低,只要车牌不被记下、拍下,只要执法者一口咬定视频中的人不是自己,逃避惩罚的机率还是很大的——至少他们自己这么认为。
不给执法者挂车牌,说明这些部门的执行者们从心底里就不认为自己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带着违规、违法执法的故意上路的,说明他们从一开始就做好了逃避承担法律后果的准备。更让人担忧的是,开着无牌车上路,等于给执法者穿上了一层“隐身衣”,会让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肆无忌惮地违法、违法执法——反正你们也看不到我!
执法者给自己穿上了“隐身衣”,说明当地有关部门主动给自己戴上了“遮眼罩”,否则,这样的行为也不可能存在如此之久,久到市民“都习惯了,习以为常”。法治政府的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法治政府首先就体现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上。执法车不挂牌就敢开出来,说明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淡薄到了极致。所以,对执法车不挂牌痼疾的整治,一定要从严。